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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让经济利益“淹没”安全底线——少儿游泳培训市场调查
发布时间:2024-08-17 17:27:50
新华社太原8月29日电(记者刘翔霄 梁晓飞)每年暑期,不少家长都会给孩子选报游泳培训课程。然而,记者调查发现,成年人泳池未经改造直接用于少儿培训、一名教练看护十几个孩子等情况时有发生,给少儿游泳培训市场带来诸多安全隐患。
暑假期间,家住太原的郭女士为8岁的女儿选择了龙城国际饭店内的一家游泳培训机构。游泳馆工作人员承诺“15天15节课,10人一班,保证学会”。
开课当天,郭女士发现是两个班合并上课,两名教练带着十三四个孩子。郭女士事后才知道,泳池最浅的地方在1.6米左右,而女儿的身高只有1.3米。
《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》明确规定,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不大于1.2米,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0.8米。然而,记者在太原市走访了十余家开展儿童游泳培训的场馆,发现这些场馆都是面向社会开放的成年人泳池,水深大都在1.8米左右。关于泳池水深等信息,只有家长主动询问时才会被告知。有工作人员表示:“水深不是问题,水越深,浮力越大,越好教学。”
“从安全角度看,初学游泳,水深在1.3米至1.4米左右较适宜”,太原市体育稽查队队长刘健说,即使对初学的成年人来说,这样的水深也足以够用。他坦言,游泳池不论深浅,都存在安全风险,但浅水教学的风险系数相对要小许多。
“暑期少儿游泳培训的利润,约占游泳馆全年利润的六七成。”一位业内人士说。利益驱动下,一些培训机构安全投入不足,各地少儿游泳培训过程中溺亡事故时有发生。
少儿游泳培训市场有着巨大的需求空间,催生了众多校外游泳培训机构,除上述泳池水深超标暗藏风险外,还存在班额容量超标、部分教练无证上岗等其他安全隐患。bsport体育平台
国家标准要求,开展游泳培训项目,教练应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国家职业资格。2018年山西省发布的地方标准《体育场所管理规范》要求,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与培训对象的比例应不小于1:10,即一个教练的带班人数不得超过10人。
记者调查发现,暑期少儿游泳培训市场存在教练员带班人数过多,甚至“无证教学”等问题。“一个教练员一个班带十几、二十几人的情况,过去稽查中也有发现。”刘健说,溺水的救援时间只有7秒钟,如果培训人数太多,一个教练员根本看管不过来。救生员“无证代课”的情况也并不鲜见,今年暑期仅太原市就有几家游泳场馆因此被查处。
记者走访还发现,成人泳馆用于少儿培训后,一些初学游泳的儿童和前去健身消费的人群同处一个泳池,甚至有的游泳培训机构连泳道线都没有设置。
业内人士介绍说,当成年人与儿童在泳池中相向而游时,存在水面落差,容易导致儿童在换气的一刹那“呛水”。两年前,有泳池曾发生过一起成人游泳溺亡事故,稽查人员在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,一位身材相对瘦小的女士在游泳时,被他人掀起的水浪呛了一口水,结果身体在水中下沉导致溺亡。
山西大学体育学院教授陈安平表示,游泳教学分为深水教学和浅水教学。近年来深水教学越来越多,相应的安全措施也应加强,尤其是在教练资质、救生员配备、水质管理等方面,容不得一丝马虎。
陈安平说,过去游泳培训大多是封闭教学,近年来成年人与初学儿童共泳的现象明显增多。尽管现有相关法规并无强制性要求,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,培训机构应进行科学管理和隔离,给少儿一个相对独立和稳定的教学环境。
记者了解到,为减少隐患,北京等地在开展少儿游泳培训时,在成年人泳池通过垫层隔出浅水水域。但由于相关部门并无强制要求,很多游泳场馆主动“改造”的积极性不足。
“目前,缺乏专门针对青少年游泳培训市场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。”山西省体育局体育产业处一名工作人员说,现有标准都是针对成年人的,对青少年有很多不适用的地方,相关法律法规应尽快出台,使执法条款更清晰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山西大学游泳馆馆长崔俊峰表示,游泳是高危运动项目,对少儿游泳培训的教学大纲、教练岗前培训等,相关法规都应尽快明确。
一些受访家长建议,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,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,以便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和公众知情效果。